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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房地产专业人士协会,简称:----------。英文名称:REAl ESTATE
PROFESSIONAlS ASSOCIATION,缩写REPA。
第二条 协会性质:中国最受尊敬的和公认的专业性房地产协会和学会,类似于国外的同类协会。是由全国各地房地产业内专业人士自愿参加组成的全国性行业非营利性和学术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涉及业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场交易、经纪中介、房地产金融、设计顾问、法律、修建装饰等行业的具有一定水准的专业人士及相关专业团体。
第三条 协会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旨在提高房地产业内各行业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内涵,使行业水平尽快和国际接轨,加强本行业与国际同类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从而为提高城乡人民居住水平,促进城乡建设,发挥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作用服务。
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总部设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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