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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联系本系统协会、学会的有关工作。
法制处
组织起草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研究拟订有关的技术管理规范、规划标准和准则;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越权审批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研究室
负责组织和参与本市规划建设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参与研究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各项工作计划及报告的起草;负责各区(县)规划业务的综合考评。
综合处
负责规划管理业务内部运转的管理;受理规划及建设工程项目的申报事项;核发各项规划管理证书;受理并组织对规划审批成果的复审;负责涉及全市性专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负责本机关有关业务信息、当前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汇总、统计和综合分析,收集、整理规划建设基础资料;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
总体规划处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研究总体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组织县(区)域、卫星城、重点小城镇、镇(乡)域等规划的审查、综合报批意见及备案管理工作;参与系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组织审批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交通处
参与城市交通规划的研究工作;负责城市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审查城市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对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交通设施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道路红线定线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政处
负责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建筑配套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对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科技信息处
负责组织并参与本行业的科研及新技术开发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发展及管理;负责组织本行业业务的对外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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