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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用设施该不该设进业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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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信井设进业主家花园,共用接线箱装在业主家墙上……物业管理或维修人员使用时,要么敲开业主家门穿堂而过,要么翻墙跳进业主家花园……近来由此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不断。这种现象提出一个应引起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注意的问题———
“邻居家装电话,接线员要先敲开我家门,穿过客厅,到安在后门墙外的接线箱接线;别人家电视图像不清,调试员也要进我家找有线电视接口调试;有两次我没在家锁着门,维修人员干脆翻墙跳进我家花园,为全楼的电路排除故障……”刚搬进新家不久的一位先生日前通过电话,向本报记者诉说着烦恼。
原来,这位先生购买的是当时尚未竣工的期房,购买时不知将来要在其房屋后门外的墙壁上安装该楼电话共用系统接线箱和总电源闸、共用有线电视接口,更不知物业管理和维修人员使用和维修这些共用设施,必须要进入其购买的自住房屋或属于自家的花园。他气愤地说,按照法律,我对自己购买的房屋、花园有专有使用权,难道我应该随时敞开家门,为别人提供服务吗?
这种现象不属个别
据了解,有这样遭遇的购房者不属个别,大部分是住在一层的住户。昌平区一位业主黎小姐告诉记者
,她家买一层的房子就为有个花园,可住进来才发现花园内有一个设备管道井。虽然至今还没出过什么麻烦,可看着它总觉得心里不踏实;还有一位业主更晦气,搬进新家才发现小院内设有两个粪井,至少每个月要来人清掏一次;本刊报道过的“这口井该不该移”一案,虽然目前的结果是业主败诉,但现实的问题是,这口电信井设在用栅栏墙围起的业主花园中,如果需要维修电信设备,只有两个办法:要么叫业主回家开门,请维修人员穿堂而过;要么维修人员擅自翻墙进入业主花园中。
两大弊端不可避免
可见,这种将小区共用设施设在业主私家领域的做法,至少有两大弊端:首先是严重影响该业主家的安宁和正常工作生活,同时也将给物业管理和维修人员的工作带来不便,对整个小区日后的服务和管理都将极为不利。
不设进业主家行不行
这些共用设施为什么非要设进业主家呢?一位住宅开发单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市有关的行业规范对这些共用设施的安装部位有明确要求,如果避开业主家,只能是增加设备间或延长管线,这样既会给施工造成麻烦,也必然会增加建设成本。
那么能否提前告知购房者,共用设施将设在哪里,由其选择呢?这位负责人说,因为出现这种情况的绝大部分是期房,购房者买房时,楼房尚未建成。而一些共用设施设在何处,往往是在主体工程完成后才定下来。所以提前告知有时也很难做到。
购房者如何避免这种遭遇
近来因为这类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少,有些已经告上法庭,对簿公堂。为了帮助广大购房者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遇到这类麻烦,或在诉诸法律时处于不利的境地,有关人士在此给您从以下两方面提个醒儿:
一、如果您不能接受家中装有共用设施的现实,买房前一定要认真考察小区的设计情况,尽量避开有可能安装共用设施的部位。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一定要加上这一条:在您购买的房屋和房屋附属领地,不能
设有共用设施,并注明违约的处理办法。
二、签订物业管理公约要慎重。按照现行规定,业主要和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签署遵守《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承诺书。该公约必须是经过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有的开发商单方面制定协议或公约,内容条款显失公平或不够准确。比如有的公约中约定: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对某楼包括通信系统在内的共用设施进行管理维修和使用,这是否可以理解为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进入业主家中对共用设施进行管理维修和使用呢?业主在签“公约”时一定要提防这样的陷阱,避免发生纠纷时陷入被动。
问题能不能解决
有关人士认为,如果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设计施工中,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就可以避免或减少这类问题的出现。应该想到,不要让那些几乎花掉一生积蓄来买你的房子的人,因为这些意想不到的问题而烦恼和懊悔,甚至遗憾终生。对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来说,这既是责任,也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的根本。
陈美秋 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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