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东莞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迅速,以及外来人口多且流动性强的特点,东莞市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又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新规定称,缴存公积金一年,买房可贷38万元。
现状
非公有制企业缴存公积金较差
据了解,从1999年5月开始,东莞就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000多家单位9万多人缴存了公积金。其中大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只有800多家,占全市非公有制组织总量不到0.4%,因此,住房公积金在东莞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针对东莞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够广泛的现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酝酿起草一份题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的文件。据介绍,这个新规定对非公有制企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各种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预计年底可以完成初稿,并将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经有关部门通过后将予以实施。
据了解,目前东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很快。东莞总人口700多万,户籍人口才150多万,占东莞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外来员工就业于非公有制企业,只有在广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才能较全面地为广大来莞的外来人才普及优惠的公积金购房政策,从长远利益来看,在数量众多并仍在蓬勃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必将形成单位、员工与社会“三赢”的局面。
声音
外来工在莞安家信心大增
就外来工有望享受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事,东莞某电子厂员工杨小姐在接受采访时说:“此事对于我们这些外来工来说是一件大好事,我也准备在东莞买房安家了。”据杨小姐介绍,她所在电子厂的一位同事,在了解到能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都必须按时、足额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后,就打电话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的情况,并邀请中心的工作人员去该电子厂做宣传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该电子厂高层就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写了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到每个月该做的工作,从召开员工大会作思想动员,到哪个月开始缴存都列出了一系列计划。杨小姐说,自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大家的工作热情高涨,住房公积金作为员工福利说明了企业为员工着想,关心员工的住房需求,并给员工以归属感,现在她的很多同事都和她一样有了安家东莞的念头,待完备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广泛推行后,一定会有更多的人落户东莞。
解读
在莞500多万外来工有望享受住房公积金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年28号文)中非常明确地将非公有制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列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也就是说,在东莞500多万外来工有望享受住房公积金。
亮点一
缴存一年公积金可贷38万
按照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所有在莞人士包括本地人和外来工,只要持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房价的七成,最高可贷38万元。据介绍,38万元贷款上限是根据东莞房价及住房实际需要科学算出来的。3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基本满足了需贷款的人们的购房需求。
亮点二
辞职可提取公积金存款
针对东莞市外来工密集且流动性大的特点,已出台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在以往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外地户口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事宜。新规定指出,外市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即可提取公积金存款并注销原公积金账户。待到新的单位后,可以重新开新的公积金账户。
亮点三
企业可实行低门槛进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规定,东莞市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高于20%;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企业在建立公积金的起步阶段可以实行低门槛进入,逐步提高。
亮点四
企业可制定多种缴存比例
不少企业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疑惑,有的企业负责人认为,为所有员工缴存公积金不符合实际,企业中的中高层相对来说工资较高,有购房能力,思想也容易做通,但一线员工不希望从自己为数不多的工资中再扣除公积金。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在企业中可实行“分期分批来缴存公积金”,比如说企业中管理层的工资比较高,那么他们缴存的比例可以稍微高一些;一线员工的工资低,他们缴存的比例可以低一点。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多种缴存比例,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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