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认为物业公司在用于公共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上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顺义区万科城市花园50余名业主分别将物业公司告到法院。记者昨天了解到,法院认为起诉的内容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不能以单一业主名义提起诉讼,遂作出了维持一审法院驳回业主们起诉的裁定。
据了解,业主们曾以万科物业公司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为由起诉到一审法 院,要求了解有关物业管理情况、物业公司返还有线电视初装费及利息。原审法院认为,以上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据此,原审法院驳回朱某等人的起诉。裁定后,业主们分别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颜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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