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物广场开设博物馆几无见闻,双方缔结此合同应属新奇创意和大胆探索。”这是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中的观点。去年6月,世达公司与宏天博物馆签订合同,约定在世达购物广场五楼开设博物馆,购物广场租用宏天博物馆的展品三年。本是一个为了达到双赢的创意,可就是这个新奇的创意竟引发了一连串官司。
对于这个“大胆探索”,法院观点的下一句就是“应当知道合同履行中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昨日记者获悉,旅顺口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也宣告了这个投资几十万,回报仅有2000多元的运作以失败告终。
商场开博物馆失败收场新商报讯(记者单淼)今年6月,新商报曾报道苏联红军收藏品爱好者谢海起诉世达购物广场和宏天博物馆一案。此案尚未了结,世达购物广场又以宏天博物馆用工艺品、赝品冒充文物,造成亏损为由起诉宏天博物馆,博物馆也不甘示弱提出反诉。昨日记者获悉,旅顺口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世达购物广场和宏天博物馆之间的《租用展品合同》,十日内撤走全部展品。
博物馆开进购物广场
去年6月,世达购物广场与宏天博物馆签订合同,约定在世达购物广场五楼开设博物馆和鱼酒馆,合同期三年,从去年8月一直到2007年7月。世达公司租用宏天博物馆的展品三年,租金合计为150万元,购物广场先付了20万元的租金。
同年8月11日,收藏爱好者谢海作为丙方参与到补充合同中,在博物馆中300余平方米的6号馆进行红军藏品展览,谢海出租自己的展品,博物馆给谢海订金5万元,世达公司第一年给谢海15万元,合同的后两年每年25万元。合同签订后,博物馆如期给了谢海5万元。
参观者寥寥博物馆闭馆
去年9月14日,博物馆正式开业。谢海说:“一开始来参观者的游客还不少,但是后来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一天连一个参观的人都没有。”
12月21日,博物馆闭馆,博物馆6号的红军展馆也关了门。博物馆闭馆了,谢海也没能拿到展品的租金。
一份合同引发两起官司
今年4月,谢海将世达购物广场和宏天博物馆起诉到旅顺口区法院,要求两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且继续履行合同。旅顺口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世达购物广场给付谢海展品租赁费7.5万元,滞纳金5万元,十日内付清,同时宏天博物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此案双方上诉,正在二审过程中。
一案未结,又生一案,世达购物广场又将宏天博物馆起诉到法院,诉称被告单位采取了欺诈行为,故意隐瞒事实情况。租给购物广场的展品标价以百万计,实际上是以普通工艺品谎称文物,迫使购物广场陷入错误的认识,基于这种错误签订了合同。从9月4日开业到12月21日闭馆,门票收入仅为2561元,而为营业却支出数十万元。世达购物广场要求解除合同,返还租金206182元,支付经营博物馆的费用274298.79元。
而被告宏天博物馆表示,合同书中并没有对展品数量、质量进行具体约定。只能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展示、收购、交流和销售各种工艺艺术品”为准。解说词和展品登记手册中的介绍并不能成为双方对展品质量的约定。闭馆的原因是原告经营不善,购物广场应赔偿经济损失110万元。
判决十日内展品撤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为被告博物馆提供的展品仅是一般工艺品,以一般工艺品虚夸为珍贵文物,造成世达购物广场对经营展馆产生错误的认识,误以为经营展馆可取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合同中约定给付被告高额租金。原告签订合同是在被告故意提供虚假情况使原告在错误导向下违背其真实意思签订的。
法院认为,原告付出巨大,收益竟只有2561元,经营状况恶劣,而被告一举合同三年可取的租金150万元,双方依据合同取得的利益显失公平。合同被撤销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被告负主要过错责任,同时原告在合同的签订中具有轻率盲目性,对此也应当承担适当责任。
法院判决撤销世达购物广场与宏天博物馆签订的《租用展品合同》,宏天博物馆撤出在购物广场五楼展室的全部展品及以首期租金制作的货架,驳回其余诉讼请求,并驳回宏天博物馆的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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