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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北京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在京租房居住的人越来越多;对于近年来刚从学校走进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福利分房的最后一班车早已开走,首要的事情就是找个房子好好安顿新的生活。因此房屋中介这一行当如雨后春笋越来越多,多了,往往就杂了,鱼龙混杂令广大消费者忧心忡忡,无所适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日前发布的一项投诉调查分析显示: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064件,其中家具质量和房屋中介服务位居消费者投诉首位。看来在对房屋租赁市场加强监管,抓紧立法,综合治理同时消费者必须提高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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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中介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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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骗取钱财的手段主要有四种:
1.提供假信息:给客户提供的房源根本不存在,租房人白白交了中介费。
2.提供非及时信息:一些过期的信息,如房屋已经租出;有的是房主有出租意向,但是此时还不准备租出房屋。
3.提供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如有些客户要求有空调、热水器等设备,但是实际看房时却发现这些设备都不具备,而且其他设施也很简陋。
4.会员卡制度:很多中介都有会员卡制度,声明自己公司在帮客户办理了一次租房业务后,以后可以凭会员卡优惠。尤其是涉世不深、急于租房的大学生往往受这种所谓"会员制"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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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网骗"三招
1、信息费不高但叫你白跑:
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在你打过电话后再说名身份,以超底廉的信息费让你去看房与房主联系,但这个房主是不存在的。
2、谎称是房主引你去公司:
由于房地产网站不接受房屋中介公司发布的信息,一些非正规中介公司常常以个人身份登录网站,留下虚假信息。
3、签咨询协议但不签合同:
与消费者签订信息咨询协议书而不是房屋租赁的示范合同文本。这些协议完全从中介公司利益出发,对消费者权益没有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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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房屋中介五大“猫腻”揭秘
之一:没谱儿的“信息费”
中介机构都收取看房费或信息费,看房费为200至1000元不等。
之二:贼喊捉贼“中介勿扰”
所谓的求租人或出租人其实就是房屋中介
之三:荒谬的“一居”
一居都和想像的有点儿不一样,只是两居室中的一个卧室。
之四:一套房赚取三份利润
一些证照齐全的中介,尽管不收取“看房费”,但还是赚取房主租户两个月的中介代理费和差价。
之五:房屋出租广告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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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中介接触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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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非法中介公司往往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虚假低价广告,甚至有非法中介盗用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资质证号,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一定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并认真、仔细地查看是否具备“两证”。
其二,一定要核实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房屋出租许可证”、“住房出租安全许可证”,避免中介公司与“房东”相勾结的欺诈行为。如没有后“两证”,出租的房屋属于违法行为,所签的租房中介合同应为无效。
其三,签订租房中介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谨慎。有的黑中介利用合同的形式欺诈消费者,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条款不平等,带有明显的偏袒性,甚至是欺诈性。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看合同中对交易不成,退还收费和押金的规定是否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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