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上市交易,是否仍需“住满五年”? |
职工购买了单位公有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才可以进入市场出售。
其实北京市政府早在1999年10月初就对公房上市不需“住满五年”的条件进行了明文规定,可一些单位仍然以住满五年为限制条件,限制职工上市交易。为了能够确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国土房管局于2001年12月15日再次明确,已购公房上市只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可申请上市交易,不再受“住满五年”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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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可以上市交易吗?单位有权再收回吗? |
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拥有部分产权的已购公有住房,可以直接上市出售,前提是原产权单位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由于单位作为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出售房屋的收入在扣除按规定交纳的相关税费后,再由职工与房屋原产权单位按照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成。
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单位作为该房屋的共有人,有权优先购买,这里的优先购买权只能在同等房屋交割价格条件下行使,如果单位要求按照原标准价收回是不应该的。
另外还可通过将标准价变更为成本价,即通过补齐成本价与标准价的差额,就可以拥有房屋全部产权了,单位也就无权要求优先购买了或进行收益分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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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房土地使用期限如何确定? |
由于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时间不同,购买者无法确定其土地使用年限,为了统一上市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北京市将购买了已购公房并按规定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年限统一调整为70年。即:从该栋楼房的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土地使用年期一律定为70年,同一楼房的其他各套房屋再出售后的土地使用年期依次予以核减。已按规定确定了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可凭相关手续到权属部门变更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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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收益还需分成吗? |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如果每平方米超过4000元,可以选择不用收益分成交易方式。
目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产权人将房屋直接上市交易后,由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照这种方式交易,如果房屋售价每平方米超过4000元的,产权人是要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的。
另外一种是,购买公房的产权人,先按房屋市场评估价的3%的比例补交土地出让金,使其成为商品房,然后再上市交易。这样职工在交易时,由于已取得了商品房产权,不再受原产权单位的限制,所以其交易价格不再涉及收益分成了,即扣除税费后售房款将全部归产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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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已购公房转为商品房? |
将已购公房变更为商品房时,产权人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变更为商品房。具体的手续为:首先,房屋的产权人,需要拿着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及相关评估报告,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手续;然后,再由购房人拿着已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到区县房管局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使用年限的登记手续。等办理完这些手续时,已购公房的产权就变更为商品房产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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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却不表态该怎么办? |
一些单位在出售公房时,与职工签订协议:如果职工要将所购公房上市交易的话,单位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职工在出售房屋时,首先需要征求单位是否购买的意见,而有些单位却迟迟不表态到底买还是不买,致使职工无法交易。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市于去年年底调整了已购公房上市的相关政策,规定自2001年12月15日起,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单位,在职工征求意见后,迟迟不予表态,并且在交易管理部门致函敦促后,超过10天时限的,则视为单位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职工可直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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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上市前还需征询原产权单位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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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照成本价购买了公房后,在上市出售时,可以不经原产权单位同意,但是并不代表不征询原产权单位的意见。
由于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房,其产权是完整的,产权人享有处分权,原产权单位已无权限制能否上市交易。由于在销售房屋时还涉及到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物管费以及供暖费等问题,所以,为了便于购买人能够顺利入住,职工仍需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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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所购公房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该怎么办? |
单位与职工有特殊约定的,主要是指房改售房合同中双方对房屋交易条件的一些特别限制条款,其中主要包括对职工服务年限的要求,单位出于安全、保密等特殊考虑及住房调配等目的而设定收回、限购等内容。但需说明的是,按照标准价格购买的,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是不属于特殊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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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脱离了隶属关系,另有规定的该怎么办? |
职工如果属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所购公房上市的出售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待其上市出售审批办法印发后方可上市交易。但是如果因机构改革与企业重组等原因已脱离了中央单位隶属关系的单位,而且起单位同意职工出售已购公房的,交易管理部门可以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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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居住的公房
外地子女可否继续居住? |
如果老人所居住的房屋为公房,则在其去世后,该房屋应由产权单位收回,除非该房屋由老人取得产权,或产权单位同意老人的亲属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外地的子女才可以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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